臺灣光復:
臺灣光復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后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,使臺灣自《馬關條約》后清朝割讓日本50年后又回歸中國的事,標志著臺灣日治時期的結束、與中華民國時期的開始。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結束,日本戰(zhàn)敗投降后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45年10月25日在臺北公會堂(今中山堂)舉行臺灣對日本的受降典禮。翌年8月,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,明訂10月25日為“臺灣光復節(jié)”(簡稱“光復節(jié)”)以為紀念,“臺灣光復”一詞自此就被各界大量運用。
臺灣光復的意義:
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,1943年11月26日,美、英、中三國簽署的《開羅宣言》規(guī)定:戰(zhàn)后東北、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應歸還中國。1945年7月26日,美、英、中三國簽署的《波茨坦公告》,再次確定了臺灣和澎湖列島等應歸還中國。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簽署投降協(xié)議,臺灣回歸祖國的懷抱,再一次證明了臺灣是中國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