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革命:
土地革命(1927-1937),指第二次國內革命戰(zhàn)爭時期,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、分田地、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,滿足農民土地要求的革命。
土地革命時期:
也稱第二次國內革命戰(zhàn)爭時期(1927年——1937年)。中共領導下的反對國民黨反動統(tǒng)治的戰(zhàn)爭,至1936年12月12日“西安事變”、第二次國共合作、中國抗日民族土地革命時期統(tǒng)一戰(zhàn)線形成為其結束的標志。
土地革命路線內容:
依靠貧農、雇農,聯(lián)合中農,限制富農,保護中小工商業(yè)者,消滅地主階級,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。
土地革命路線意義:
這條路線,使廣大農民政治上翻了身,經濟上分到了土地,革命積極性空前高漲,調動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,保證了土地革命的勝利。
分田的大體步驟是:
1、調查土地和人口,劃分階級。
2、發(fā)動群眾清理地主財產,焚毀田契、債約和帳簿,把牲畜、房屋分給貧雇家,現金和金銀器交公。
3、丈量土地,進行分配,公開宣布分配方案,插標定界,標簽上寫明田主、丘名、地名和,面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