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曲:
1、含義:
散曲和元雜劇合稱元曲。散曲分小令和套數兩類,套數又稱套曲,小令只是一首曲,而套數是由幾首曲組成。
從形式上看,散曲和詞很相近,不過在語言上,詞要典雅含蓄,而散曲要通俗活潑;
在格律上,詞要求得嚴格,而散曲就更自由些,也比詞更口語化。
“散曲”是和“劇曲”相對存在的。
劇曲是用于表演的劇本,寫各種角色的唱詞、道白、動作等;
散曲則只是用作清唱的歌詞。
元雜劇就在金院本和說唱諸宮調的基礎上,由于現實的要求、群眾的愛好,大大擴大了題材和內容,展開了我國戲曲史上輝煌燦爛的一頁。
13世紀后半期是元雜劇雄踞劇壇最繁盛的時期。四折一楔子的結構形式是其顯著的特色之一,“一人主唱”是元雜劇的又一顯著特點。元雜劇唱與說白緊密相連,“曲白相生”。
2、成就:
元曲以關漢卿、馬致遠(“元曲四大家”之一,另兩位是鄭光祖、白樸)等人的創(chuàng)作成就最高。
關漢卿:代表作有《竇娥冤》、《望江亭》等
元曲:
元曲包括雜劇和散曲。散曲是繼唐詩、宋詞之后,在金元時代的北方民間“俗謠俚曲”的基礎上興起的一種新詩體。而雜劇則屬于戲劇文學的范疇,是在金院本和諸宮調的基礎上,廣泛吸收了多種詞曲和技藝發(fā)展而成的。在雜劇中包括唱曲、賓白、科介三部分。雖然它的唱曲和散曲一樣,都是配有音樂的歌唱,都必須按照一定的宮調和曲牌來寫,但絕不能離開科白。科白是雜劇的主要組成部分,其內容主要表達劇中角色的思想感情,是一種代言體。而散曲除極少數例外,一般都是用來抒發(fā)作者自己感情的,盡管配有音樂,也只是作清唱用的,因為不需要科白,故稱為“散”。元雜劇是帶有濃厚地域性特點的戲曲藝術形式,屬“北曲”聲腔系統(tǒng)。雜劇的結構基本上有統(tǒng)一的規(guī)范,多為四折一本,有時應復雜劇情需要,也不限于四折。雜劇作為元代最突出的音樂成就,處在我國戲曲發(fā)展史上的第一個黃金時期。元雜劇創(chuàng)作中,可考的劇作家有80多人,產生了關漢卿、王實甫、馬致遠、白樸、鄭廷玉等一大批著名劇作家,產生了前所未有的、數量眾多而又具相當藝術水準的劇本。今見于書面記載的作品有五百余種,而現存發(fā)現的劇本有一百七十多種。